上城地下室防水分析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 《地下防水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50208-2002)的基本規定內容如下: ![]() 1.地下工程的防水等級分為4級,各級標準應符合表1-6的規定。 2.地下工程的防水設防要求,應按表1-7和表1-8選用。 4.地下防水工程施工前,應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檢、交接檢和專職人員檢杳的“三檢”制度,并有完整的檢查記錄。北京專業防水未經建設(監理)位對上道工序的檢査確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5.下防水工程必須由相應資質的專業防水隊伍進行施工:主要施工人員應持有建沒行政主管部門或其指定單位頒發的執業資格證書。 6.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應有產品的合格證書和性能檢測報告,材料的品種、規格、性能等應符合現行國家產品標準和設計要求。北京專業防水 對進場的防水材料應按第二章第二節表2-4和表2-5的規定抽樣復驗,提出試驗報告;不合格的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北京專業防水 7.防水工程施工期間,明挖法的基坑以及暗挖法的豎井、洞口,須保持地下水位穩定在基底05m以下,必要時應采取降水措施。 http://www.by385.cn/vbx3/vbx3-40.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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